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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登记]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8-05-03 12:28:01  来源:西安爱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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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570233519/2018-21393 发布机构:区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8-05-03

  长教发〔2018〕38号

 

  各直属小学、各街道中心学校:

  现将《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18年5月3日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初中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5号)和《西安市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入学工作方案》(市教发〔2018〕5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入学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期盼,以深化教育改革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着力完善民办初中入学政策,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努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进一步缓解“了解学校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做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区教育局成立长安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鹏程 长安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文涛 长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长安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 森 长安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董战峰 李立新 胡岸静 辛章平

  姜 妮 罗小锋 郭 环 张海涛

  彪西宁 赵 宏 刘乃民 任树宏

  王 远 郑宏利 杨晓云 易少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文涛同志担任,统筹、指导、协调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普教科负责制定全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实施面谈工作,负责解释长安区民办学校初中入学政策。党政办、组监科、安全科、教研室、电教中心、诊断中心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合作,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人事科、财审科、职成科、幼教科、规划科按照工作进程,协助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切实做好舆情引导,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确保民办初中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推进我区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努力构建符合区情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二)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三)坚持计划指导

  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核定我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四)坚持阳光透明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入学

  我区民办学校初中入学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权。报名孩子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比例为4:6;报名孩子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孩子,不再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工作。

 

  长安区辖区内现有四所民办初中学校:长安区先进民办中学、长安兴国初级中学、西安郭杜大学城学校、西安陕西师范大学万科初级中学。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5月3日12:00,区教育局在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四所民办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我区四所民办学校初中同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学校门户网站发布《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3.5月4日-13日,民办学校按照办学协议或承诺,对其应承担的义务教育公办学位适龄孩子及所辖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进行摸排登记,并报区教育局进行核准。5月18日,区教育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四所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结构,各民办学校初中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公布。

 

  (二)报名条件

  1.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含2018年5月31日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学员。

  2.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的外地户籍孩子,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每名孩子报名前须接受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制定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各小学具体执行,合格后派发《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

  每名孩子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孩子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网址:http//mbcz.xaywjy.com)进行报名,须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具体见附件3)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时间:5月21日8:00—5月31日18:00。

  信息公布:区教育局6月1日12:00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

 

  (四)招生录取

  我区四所民办学校中,长安区先进民办中学、长安兴国初级中学、西安郭杜大学城学校招生计划中含有公办学位,西安陕西师范大学万科初级中学须优先解决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在招生过程中,实际公办孩子数少于公办学位计划时,剩余公办学位计划转为民办招生计划;实际公办孩子数大于公办学位计划时,相应减少民办招生计划。

  所有报名孩子均须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民办学校公办学位孩子或业主子女均须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其中未被派位上的孩子,区教育局于6月14日—20日在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中予以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面谈。6月22日12:00,区教育局在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中公布各民办学校剩余面谈计划数。

  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孩子或所辖业主子女未在对应学校申请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1.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电脑随机派位系统由市教育局开发和建设。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于6月12日10:00在长安区第二中学集中进行,现场由技术人员将电脑随机派位结果上传至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具体见附件4)

 

  2.面谈方式招生

  凡参加我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孩子,应二次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申请参加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孩子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面谈统一采用谈话方式进行,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诊断或变相诊断,严禁出现“aoshu”内容。(具体见附件5)

  录取结果出现相同分值的,依据《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同分值区分办法》(具体见附件6)予以区分,严格按照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新生。

  申请面谈并打印凭证时间:6月29日8:00—7月2日24:00。

  信息公布:区教育局7月3日12:00在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中公布各民办学校面谈申请人数。

  面谈时间:7月6日—7月11日。

  面谈结果公布:区教育局于各民办学校每场次面谈工作结束后,当即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本场次所有面谈孩子的单项得分和总得分。孩子及家长可通过报名账号和密码登录查询。各民办学校全部面谈工作结束后第二天18:00前,区教育局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中公布面谈录取名单,民办学校同步在其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五)入学报名

  7月14日,各民办学校初中发放经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的录取通知书。

  7月16日前,被录取孩子家长持民办学校初中录取通知书到其划片公办学位初中办理流出证明。

  7月17日,被录取孩子及家长持户口本、毕业小学学籍卡、流出证明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孩子入学,按照《西安市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相关规定执行。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在我区入学的,按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孩子收取任何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工作管理

  1.建立诚信制度

  区教育局和四所民办学校初中分别签订责任承诺书,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对违规失信的学校和个人,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招生计划和学籍管理

  加强计划管理,四所民办学校初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3.严肃招生纪律

  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择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诊断,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诊断结果。不得优先组织招生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证书、aoshu等学科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孩子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健全应急机制

  四所民办学校初中要科学研判招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健全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民办学校初中要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

 

  (三)助力监督问责

  区教育局在招生期间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孩子、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工作责任不实、处置不力,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撤销或报请撤销品质称号、纳入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撤销职务或辞退等处罚。对超计划、通过违规方式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区教育局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为:85290644。

 

  (四)加强舆论宣传

  四所民办学校初中要切实重视进而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孩子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知晓民办学校招生的方式、办法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切实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

  1.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表

  3.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4.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实施办法

  5.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面谈工作实施办法

  6.长安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面谈工作同分值区分办法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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