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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安蓝田县招生政策办法

2020-06-19 14:47:42  来源:西安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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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田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教育科技局制定了《蓝田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做好落实。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8日

蓝田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教发〔2020〕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和立德树人的根本宗旨;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19〕88号)和《蓝田县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蓝办发〔2019〕18号),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蓝田教育。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县教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的蓝田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1)。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区县为主。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管理机制。县教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立足实际,统筹安排,切实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类诊断、、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删掉、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择孩子。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孩子,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优先选择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持计划管理。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为各义务教育学校核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起始年级班额不得产生“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含)以上“大班额”。

(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县教科局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教科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公办学校入学

(一)划定学区。

我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采取“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为辅”的方式,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6月18日,县教科局将通过县政府网站和教科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蓝田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蓝田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孩子(附件4)。

初中:具有蓝田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学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孩子。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教科局批准。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

1.信息审核时间:6月23日9:00至7月3日17:00。

2.信息审核地点:蓝田籍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初中审核。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或进城务工条件的孩子,持相关资料到县教科局入学办公室进行信息审核。

3.信息审核流程:

(1)填写信息审核登记表。孩子及其家长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3)。

(2)接受信息审核。孩子及其家长持所填《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及户口本(小学新生还应持《预防接种证》,初中新生持小学毕业登记表或学籍证明),到规定信息审核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根据实际确定入学意愿,入学意愿分为:学区学校就读(A类),民办学校就读(B类),进城随迁就读(C类)三类,孩子只能确定其中一类意愿。

(3)获取报名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审核学校在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录入,现场发放《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报名条》作为新生入学信息凭证,要妥善保存。

4.学校信息审核要求。各小学、初中要成立审核小组,培训工作人员,明确审核流程,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孩子意愿,分类提出意见。审核结束后,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形成《蓝田县2020年新生入学信息审核花名册》(附件5),建立新生入学信息库,并按照入学意愿分类统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教科局入学办公室。

(四)新生入学。

严格按照“优先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明确新生入学程序,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各学校要对辖区“户房一致”及政策规定准入类、各类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摸底,准确掌握入学需求。县教科局将对各校学位供给情况、招生范围及入学规则适时公布,并结合入学意愿,分类统筹安排,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时结合紧密型“学校+”教育联合体办学模式,在确保“+校”学区孩子应入尽入前提下,在“学校+”教育联合体内统筹孩子到“+校”入学。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学位登记。选报A类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意愿的,等待学校入学通知书,不再进行网上报名;选报B类民办就读意愿的,参照本方案第五部分“民办学校入学”要求办理;选报C类进城随迁就读意愿的,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具体办法将出台《蓝田县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另文安排。

2.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民办学校入学

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审核流程参照本方案第四部分“公办学校招生”信息审核),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县民办小学、初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29日,县教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教科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民办小学网上报名;7月6日8:00至7月10日18:00,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2.报名须知:孩子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孩子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孩子家长报名结果。

3.报名人数公布:7月6日12:00,县教科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7月11日12:00,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7月12日上午9:00,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孩子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孩子家长录取结果。同时,县教科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孩子。

(1)公布补录计划。民办学校补录经教科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7月13日18:00,由县教科局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2)补录报名。7月14日8:00至7月15日14:00,孩子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孩子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3)公布补录报名人数、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15日14:00,县教科局公布补录报名孩子人数,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孩子家长录取结果。

(4)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至7月17日可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县教科局备案。

3.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孩子,公办学校不再保留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学校报名,若学区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孩子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蓝田县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及时联系县特殊教育学校,由特殊教育学校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县教科局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其它群体入学。一是移民搬迁户子女,在新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或初中登记入学。二是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继续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县城区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安排就读。四是我县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县教科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五是非中国国籍孩子,需在我县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六是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七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县局统一的工作日程(附件2)开展工作。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维稳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预警制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巩固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政策。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9月中旬在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孩子信息,做到操作规范,信息准确。要及时规范做好孩子学籍异动转接工作,严禁空挂学籍或接受借读生、插班生,充分发挥学籍系统控辍保学工作的动态监控作用。

(三)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孩子。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孩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择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诊断,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诊断结果。严禁优先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证书、数学等学科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孩子进行成绩位置,宣传入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孩子和违规转学孩子办理学籍转接。县教育科技局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规范收费行为。各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政策,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孩子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政策。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巩固执纪问责。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监督。继续实行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入学工作承诺制。县教科局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并配合市教育局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入学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县教科局将通过县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要不断增强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孩子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学校+”工程推进情况及公办学校质量成果;大力宣传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按学区入学对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附件1.蓝田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

2.蓝田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3.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4.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孩子一览表

5.蓝田县2020年新生入学信息审核花名册

附件1-5: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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